标准摘要
【主要技术内容】 5 检验规则 5.1 组批 同原料、同工艺、同班次生产的产品为一批。 5.2 抽样 从同一批次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样品量应满足检测及留样要求,样品分为2份,1份检验,1份 备查。 5.3 出厂检验 产品出厂前应进行出厂检验,合格方可出厂。出厂检验的项目为感官 、净含量。 5.4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文件4.2至4.5及标签的规定,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 a)新产品投产; b)原料、工艺、生产条件有较大的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c)连续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5.5 判定 检验项目均符合本文件规定时,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微生物指标有不符合时即判为不合格且不应复 检。当检验项目有其他指标不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允许用留样对不符合项进行复检,结果判定以复检结 果为准。
英文名称Ecological Guizhou cuisine-Old Duck Soup with Radix Pseudostellaria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