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摘要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预制菜的术语和定义、总则及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预制菜的生产、加工、贮运和经营。 【主要技术内容】 主要技术内容说明 1、术语和定义,参照现有的国家标准,界定了预制菜的术语。预制菜是以一种或多种农产品为主要原料,采用标准化流水作业方式,经预加工(如分切、搅拌、腌制、滚揉、成型、调味等)和/或预烹调(如炒、炸、烤、煮、蒸等)制成,并进行预包装的成品或半成品菜肴。 2、总则,明确了食品生产企业应符合GB 14881及相应类别产品卫生规范的规定;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应符合GB 31654的规定;即食鲜切果蔬类应符合GB 31652的规定。 3、要求,从原料要求、原料贮藏和投料、加工工艺、感官、理化指标、食品安全、净含量、包装及标签、贮运及保质期等方面做了规定和要求。其中: (1)在原料要求中规定了绿色有机食用农产品应符合GB/T 19630、NY/T 393、NY/T 394、NY/T 471、NY/T 472等的要求,首次将预制菜产业发展同我省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充分融合,创新性突出我省农畜产品绿色、有机特色,以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我省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建设。 (2)在食品添加剂要求中倡导“绿色加工,减量添加”,倡议预制菜加工企业基于食材习性,尽量使用天然食材来体现菜品风味,减少、减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3)在感官要求中明确预制菜产品应具有该产品应有的组织形态,应体现产品应有的品质属性,形态包装良好。 (4)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GB 31605-2020)》以及查阅相关产品运输资料,确定产品堆放高度不超过10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