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摘要
【主要技术内容】 5 评价内容及方法 5.1 一般要求 标准实施评价应在所评价标准实施满1年后进行。 5.2 科学性评价 5.2.1 适用性 以标准的结构要素为基本分析方法,采用比较分析法、层次分析法和综合评分法。通过记录、抽检、访谈、现场检查等方式,将标准的技术内容与实际情况进行比较分析,根据技术内容的适用程度进行综合评分。 5.2.2 先进性 以标准中的技术指标为基本分析方法,采用比较分析法和综合评分法。将技术指标要求与相关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或)地方标准进行比较分析,根据不同技术指标要求的宽严度及创新性进行综合评分。 5.2.3 协调性 以标准中的技术指标为基本分析方法,采用比较分析法和综合评分法。将技术指标要求与相关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或)地方标准进行比较分析,根据技术指标要求的统一程度或差异程度进行综合评分。 5.3 实施过程评价 通过记录、抽检、访谈、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标准实际实施过程,并进行综合评分。 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标准发布情况; —— 标准宣贯实施的形式和成效,包括如下内容: ? 标准宣贯培训情况; ? 标准宣传活动情况; ? 标准相关衍生产品情况; ? 引用认可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标准被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引用或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中的使用情况。 5.4 实施效果评价 实施效果评价内容包括: —— 经济效益; —— 社会效益; —— 生态效益。 评价方法以标准的结构要素分析、利益相关方分析为基础分析方法,根据不同标准的特点,分别采用层次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等方法。经济效益宜采用GB/T 3533.1的规定评价和计算,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宜采用GB/T 3533.2的规定评价和计算。资料和数据收集宜采用GB/T 3533.3规定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