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摘要
【主要技术内容】 (一)园区产业生态 由开发区和产业园区开发运营主体为主要组织者,在政府机构的帮助下,建立的涵盖龙头企业、中小企业、科研院所、共性技术平台、创业团队、金融机构、专业第三方机构等多主体共同参与的产业共生和成长体系。通过降低总体商务成本、增加应用场景供给、推动政策环境优化等方式加快主体成长、促进产业集聚、激发技术创新。 (二)重点培育工作 (1)团结各类主体 促进各类主体参与园区产业生态,这些主体既是产业生态培育的贡献者也是受益者 ○ 政府机构、园区开发运营主体、龙头企业和产业链关键节点企业等 (2)宏观战略引领 确定园区的重点产业或特色产业方向,制定园区产业生态建设的宏观战略,设立园区特色产业生态培育机构,建立企业全生命周期成长伴随机制 ○ 根据园区自身的资源禀赋制定产业规划和发展目标、研究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的重点需求等 (3)政府政策导入 链接各个政府部门,帮助导入各政府条线的各类别政策 ○ 辅助完善企业运行中的各类合法性和合规性工作、推进招商服务一体化工作,落实重点企业“服务包”工作等 (4)载体空间建设 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空间载体建设,为各成长阶段的市场主体供应可以负担的载体空间 ○ 按照DB31/T 320进行的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按照T/SHDPA 003设计建造符合重点产业发展要求的智造空间等 (5)产业链与创新链服务 打通园区内外产业资源和创新资源,推进各类主体共享相关资源和服务 ○ 推进园区的数字化和绿色低碳化建设、引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产业链关键环节产学研协同创新等 (6)多元化接力式金融服务 积极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进入园区,促进各个阶段的企业发展 ○ 私募股权投资、银行贷款、科创基金和产业引导基金等 (7)多类别人才服务 为普通劳动者、专业技术人员、专家技术团队、初创企业团队、高水平领军人才、高质量管理人才等提供的保障 ○ 提供人才公寓、长租公寓、共享公寓、租赁住房等一种或多种居住支持服务等 (8)其他专业服务 参照T/SHDPA 001—2022内容强化专业服务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