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摘要
【主要技术内容】 一 基本要求 1.本标准所指平面口罩一般以非织造布(俗称:无纺制品)为口罩材料,经过加工而成的长方形平面口罩。 2.口罩应能安全牢固罩住口、鼻;口罩应便于佩戴和摘除,在佩戴过程中无明显的压迫感或压痛现象,对头部活动影响较小。 3.口罩材料不应使用再生料,限制使用物质残留量应符合相关要求,不得经过有氯漂白处理。 二、口罩染色和印花要求 平面口罩主要以无纺布作为原材料,其内在质量主要包含了甲醛含量、pH值、色牢度、异味、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等,本标准的技术要求符合GB 18401-2010中A类要求,同时,提出了口罩与皮肤接触材料不应染色或印花,从而降低产品的安全风险。 三、微生物指标 口罩与人的口鼻部直接接触,属于卫生用品,本标准中微生物指标符合GB 15979-2002中普通级口罩的要求。 四、环氧乙烷残留量 为了提高口罩的卫生要求,口罩生产者可以对加工完成后的产品进行环氧乙烷灭菌处理,但其残留量应符合GB 19083-2010的要求。 五、过滤效率 参照GB 2626-2019、GB/T 32610-2016、GB/T 38880-2020和T/CNTAC 55-2020标准,过滤效率最低为90 %。 六、呼吸阻力 呼吸阻力关系到口罩佩戴的舒适服。本标准编制过程中,参照了GB 2626-2019和GB/T 38880-2020标准的技术要求。 七、口罩头带拉伸弹性回复率 含有弹性纤维加工而成的头带,其拉伸弹性回复率应不小于65.0 %。 八、生产者标识 口罩上宜有生产者简称或商标的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