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摘要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多冷源协同螺旋速冻装置的性能要求、操作技术要求和日常维护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水产品的多冷源协同螺旋速冻装置的设计及应用。 【主要技术内容】 4 性能要求 4.1空气冷源 4.1.1压缩机制冷量应合理配置,压缩机名义制冷量宜为冷冻装置所需制冷量的10%~20%;宜采用变频式压缩机,螺旋速冻装置制冷量需求应处于变频压缩机能效比较高的范围内;压缩机组所配双级系统宜在低于-30℃的蒸发温度的制冷设备中运行。 4.1.2蒸发器宜采用不锈钢管和铝翅片组成的翅片管蒸发器,工作期间霜层不能堵塞管间距和翅片间距,蒸发器与速冻机高度宜大致相等。 4.1.3 蒸发器多路分液时,应合理匹配分液器和分液毛细管,保证各支路供液量相对一致。 4.1.4 与蒸发器配套的风机宜采用变频式,可根据冷冻负荷变化相应调节风机转速,并能在温度-40℃~-50℃,相对湿度大于70%的条件下运行。 4.1.5 合理布置冷空气流场,最大限度利用空气冷量并降低气流阻力。 4.1.6宜采用宽工况运行的冷凝器,以满足不同季节及不同冷冻负荷下的冷凝需求。 4.2液/固冷源 4.2.1液氮或流态干冰供给装置宜采用可变流量/液固比式,可根据螺旋速冻装置实际冷量需求进行冷源的供给调节。 4.2.2液氮或流态干冰喷淋头宜采用扇形变流量式,可根据螺旋速冻装置实际冷量需求进行喷淋量调节,喷淋头宜均匀分布在输送带沿程中部的上方。 4.2.3 液氮或流态干冰喷淋方向应与冷空气流动方向顺流,合理匹配喷淋高度、扩散角、气流速度,使液/固冷源喷淋基本覆盖输送带宽度。 4.3 多冷源协同螺旋速冻装置入口处应安装带有重量、温度传感器的控制系统,实现不同物料重量与温度下的总制冷量控制。 4.4设备所用材料、配套件均应符合SB/T 222的规定。 5 操作技术要求 5.1当翅片管蒸发器表面积霜厚度≥9mm时,应进行除霜操作。 5.2 蒸发器表面温度比物料目标温度低8℃~12℃时,调节风机和压缩机频率,;将螺旋状传送带上的物料冷却至-1℃。 5.3 出口物料温度高于目标温度时,提高风机转速及压缩机频率;出口物料温度低于目标温度时,降低风机转速及压缩机频率。 5.4冷冻过程中,当物料温度达到-1℃时,启动液氮或流态干冰喷淋补冷;当物料温度达到-5℃时,停止补冷。 5.5设备操作安全与卫生方面的要求应符合GB 16798的规定。 6 日常维护要求 6.1 蒸发器 蒸发器应定期除霜,操作应符合GB/T 22733规定。 6.2 冷凝器 6.2.1水冷式冷凝器,水垢厚度大于1.5mm时,应及时清理。 6.2.2蒸发式冷凝器,应定期检查喷嘴、排污;、检验皮带张力和皮带轮轴心的偏移情况。 6.2.3风冷式冷凝器,应定期冲洗或吹除传热表面的污垢,保持冷凝器进风、排风口的通畅,防止阳光直射。 6.3 制冷机组 应定期检测维护安全阀、高低压、低温防冻等保护装置,。 6.4 辅助设备 阀门、管道、输送带、仪表等应定期进行检查、清扫、维修、测试等,保证系统安全正常的工作。
英文名称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spiral quick-freezing device with multi-cold source and cooperative refrige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