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摘要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山西小米”的原粮要求、加工技术工艺及其控制、成品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贮运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西小米”的生产加工。 【主要技术内容】 3 原粮要求 3.1 来源 应选择购入种植于山西省境内的谷子,其品质应符合T/SXAGS-0001的要求。 3.2 检测验收 按GB 2715执行。 4 加工技术工艺要求 4.1 所采用的加工工艺应能确保产品质量正常稳定。 4.2 一般工艺要求 5 成品质量要求 5.1 加工质量 5.2 食品安全指标 成品米应不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T/SXAGS-0001的有关规定。 6 检验 6.1 检验规则 按T/SXAGS-0001执行。 6.2 检验方法 按T/SXAGS-0001准执行。 6.3 检验控制 检验人员应对原料进厂,加工直至成品出厂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做好原料验收、半成品检验和成品检验工作。 6.4 记录控制 6.4.1 各项检验控制应有原始记录,记录样式参见附录B。 6.4.2 原始记录格式规范、填写认真、字迹清晰。 6.4.3 记录文件保存应不少于3年,并由专人保管。 7 标签、包装和贮存 7.1 标签 预包装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和GB 28050的规定。 7.2 包装 7.2.1 应符合GB/T 17109的规定。 7.2.2 包装器具应专用,不得污染。 7.2.3 包装环境应整洁卫生。 7.2.4 包装袋扣应封牢固,以防洒漏。 7.3 贮存 贮存地点应通风、干燥、清洁、无异味,注意防潮、防晒、防虫、防鼠,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