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摘要
【主要技术内容】 5 培训要求 5.1 培训参考学时 三级眼健康管理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二级眼健康管理师、一级眼健康管理师均不少于100标准学时。 5.2 培训教师 培训三级眼健康管理师的教师应具有二级眼健康管理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二级眼健康管理师的教师应具有一级眼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一级眼健康管理师的教师应具有一级眼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2年(含)以上或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年(含)以上。 注:相关专业:全科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眼视光、营养学、中医学、健康管理等,下同。 5.3 培训场地设备 具有可容纳40人的标准教室;有必要的教学设备、设施;室内光线、通风、卫生条件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