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摘要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涉外法务人员的基本要求、能力要求及其他。 本文件适用于涉外法务人员能力评审工作,相关用人单位的人员聘用、培训与考核可参照使用。 【主要技术内容】 4 基本要求 4.1 原则 4.1.1 遵纪守法 应以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准绳,遵守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相关组织的各项规章制度。 4.1.2 诚实守信 应提供客观和公正的服务,保证服务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保障客户信息安全,公平竞争,实事求是,全面履行承诺。 4.1.3 勤勉尽责 应热爱事业,恪守职业操守,严谨求实,钻研业务,奋发进取,做好本职工作。 4.1.4 保守秘密 应保守委托人和相关组织的商业秘密,维护、尊重其知识产权及合法权益。 4.1.5 竞业避止 应保守所服务组织和曾经服务过组织的商业秘密,并尊重其知识产权,依据与组织订立的契约,回避同业不正当竞争。 4.1.6 廉洁自律 应公私分明,正确处理职业权利与职业义务的关系。 4.2 从业要求 涉外法务人员从业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 a)英语专业八级或同等英语能力及以上,具备良好的英语书面和口语能力; b)独立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不因任何组织、个人的干涉,而影响其独立判断; c)严格保守秘密,非因法定事由,在取得所服务组织授权或者相关信息公开之前,不应向任何第三人泄露因顾问工作而知晓的商业秘密及内部事务; d)结合涉外单位的需求及GB/T 27914-2011的相关要求,为所服务组织分析并提供周全的服务方案。 5 能力要求 5.1 知识要求 涉外法务人员应具备的知识要求,详见表1。 表1 知识要求 类别 初级 中级 高级
英文名称Competency requirements for foreign-related legal personn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