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摘要
【适用范围】 1 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勉唐唐卡画师劳务品牌人员评价的术语和定义,并规定了评价分级、基本要求、评价流程、评价方式和评价结果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开展勉唐唐卡画师劳务品牌的人员评价。 【主要技术内容】 1 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勉唐唐卡画师劳务品牌人员评价的术语和定义,并规定了评价分级、基本要求、评价流程、评价方式和评价结果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开展勉唐唐卡画师劳务品牌的人员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唐卡 藏文音译,是一种绘制或刺绣在棉布、纸等材质上的卷轴画,是富有藏族文化特色的画种。 [来源:DB 54/T—0095-2016,2.1] 勉唐唐卡画师 传承藏族文化与传统绘画技艺,掌握唐卡绘制流程、造像度量、色彩象征体系,彰扬勉唐派独特艺术风格,从事唐卡创作、修复、教学与文化传播的专业人员。 注:拉萨市特色劳务品牌之一。 4 评价分级 勉唐唐卡画师共分三个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初级、中级和高级。 5 基本要求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应具有3年及以上勉唐唐卡画师从业经历。 6 评价流程 等级评价应按以下流程实施: a)由符合本文件第5章基本要求的人员,自愿提出评价申请(申请表见表A.1); b)由评价机构开展等级评价工作; c)评价结果公示; d)公示结果无异议,授予“勉唐唐卡画师”等级评价证书。 7 评价方式 评价方式应采用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形式。 考试应按技能、知识、素质、文化四个维度设置,分技能考试和笔试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分别测试计分。 技能考试应采用实操方式,按表B.1执行;笔试应为知识、素质、文化合卷考试,按表B.2执行。 持有唐卡绘画相关等级证书者可免予技能考试,计分标准对应:初级证书60分、中级证书80分、高级证书100分。 注:不分等级的证书按初级对应计分;三级唐卡画师对应初级,二级唐卡画师对应中级、一级唐卡画师对应高级。 考试成绩均达到60分及以上,获得初级评审资格;均达到75分及以上,获得中级评审资格;均达到90分及以上,获得高级评审资格。 初级评审应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核实职业背景,包括但不限于评价对象工作经历、工作业绩、诚信等内容。 中、高级评审采用面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评价对象提供的个人社会贡献、成绩、荣誉、职业背景等材料及现场表现等内容。 评价对象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应一票否决: ——唐卡从业经历不足3年;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提供虚假材料用于评价。 8 评价结果 评价对象应同时满足考试和评审要求,方可获得对应等级。 评价结果应在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公示结果无异议,授予“勉唐唐卡画师”评价等级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