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摘要
【适用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雪域掘矿人劳务品牌人员评价的术语和定义,并规定了评价分级、基本要求、评价流程、评价方式和评价结果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开展雪域掘矿人劳务品牌的人员评价。 【主要技术内容】 1 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雪域掘矿人劳务品牌人员评价的术语和定义,并规定了评价分级、基本要求、评价流程、评价方式和评价结果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开展雪域掘矿人劳务品牌的人员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雪域掘矿人 具备高海拔环境适应性、现代工匠精神,能适应“绿色矿山、智能矿山”导向,掌握智能采矿设备和工具,从事高海拔资源勘探、开采、环保等工作的技术人员。 注1:拉萨市特色劳务品牌之一。 注2:包括掘进工、采矿工、作业司机、维修工等工种。 4 评价分级 雪域掘矿人共分三个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初级、中级和高级。 5 基本要求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应具备从事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应具有1年以上采矿从业经历。 6 评价流程 等级评价应按以下流程实施: a)由符合本文件第5章基本要求的人员,自愿提出评价申请(申请表见表A.1); b)由评价机构开展等级评价工作; c)评价结果公示; d)公示结果无异议,授予“雪域掘矿人”等级评价证书。 7 评价方式 评价方式应采用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形式。 考试应按技能、知识、素质、文化四个维度设置,分技能考试和笔试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分别测试计分。 技能考试应采用实操方式,按表B.1执行;笔试应为知识、素质、文化合卷考试,按表B.2执行。 持有采矿相关技能证书者可免予技能考试,初级计60分、中级计80分、高级计100分。 注1:采矿相关技能证书包括掘进工、采矿工、作业司机、维修工等工种对应的证书。 注2:不分等级的证书按初级对应计分;五级分类的证书中,初、中、高级工对应初级,二级(技师)对应中级,一级(高级技师)及以上对应高级。 考试成绩均达到60分及以上,获得初级评审资格;均达到75分及以上,获得中级评审资格;均达到90分及以上,获得高级评审资格。 初级评审应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核实职业背景,包括但不限于评价对象工作经历、工作业绩、诚信等内容。 中、高级评审应采用面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评价对象提供的个人社会贡献、成绩、荣誉、职业背景等材料及现场表现等内容。 评价对象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应一票否决: ——采矿行业从业经历不足1年;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提供虚假材料用于评价。 8 评价结果 评价对象应同时满足考试和评审要求,方可获得对应等级。 评价结果应在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公示结果无异议,授予“雪域掘矿人”评价等级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