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摘要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信息化项目评价的术语和定义、基本条件、评价原则、评价形式、评价指标体系、评价程序和要求等。 本文件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化项目评价活动。 【主要技术内容】 (1)范围:描述了标准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对信息化项目、评价机构、业主单位、承担单位、验收、应用成效、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评价专家进行了定义; (4)基本条件:从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信息化项目情况、其他特性三个方面对基本条件进行了说明; (5)评价原则:定义了信息化项目评价的原则; (6)评价形式:对信息化项目的评价形式进行了要求; (7)评价指标体系:将信息化项目评价指标分为了基础指标、创新和安全指标、应用成效指标、效益指标、综合评价指标共五个一级指标,每个一级指标分解成多个二级指标,并进行了详细的二级指标说明和评价要点描述; (8)评价程序:对信息化项目的评价程序进行了要求。评价程序一般评价委托、评价受理、初步审查、签订委托合同、遴选确定评价专家、专家评价、评价结果公示、交付评价报告。 (9)评价要求:对评价机构、评价专家、评价材料进行了要求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