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摘要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天山北麓葡萄酒的术语和定义、产区范围、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天山北麓葡萄酒。 【主要技术内容】 1、采用天山北麓葡萄酒酿酒葡萄种植区域范围内生产的新鲜酿酒葡萄或葡萄汁,经发酵酿制而成的、工艺要求和质量要求达到本文件相关规定的葡萄酒。酿制过程中除培养酵母外,不得添加蔗糖(加香葡萄酒除外),但可以添加葡萄汁或浓缩葡萄汁。酿酒葡萄的潜在(自然)酒精度不低于11%(体积分数vol)。 2、天山北麓葡萄酒原料应产自本文件规定的范围内。气候类型为温带大陆性干旱、半干旱气候。日照充足、蒸发量大、年降雨量≤350mm,大于10℃的有效积温≥3000℃。无霜期≥160d,年均降雪厚度稳定在10cm以上,土壤类型属砾石沙壤灰钙土,土壤弱碱性,土壤富含硒等多种微量元素。依靠天山雪水或地下水灌溉。农药施用应符合NY/T393规定;肥料施用应符合NY/T394的规定。一级葡萄盛果期产量不大于600kg/666.7m2;二级葡萄盛果期产量不大于800kg/666.7m2;三级葡萄盛果期产量不大于1000kg/666.7m2。 3、酿造红葡萄酒的葡萄可滴定糖量应≥195g/L,酿造白葡萄酒的葡萄可滴定糖量应≥187g/L,酿造冰葡萄酒的葡萄可滴定糖量≥278g/L;果皮着色均匀,色泽符合品种特征指标,果粒新鲜、洁净、无病虫害果、霉烂果、裂果、生青果、僵果。 4、干、半干、半甜葡萄酒挥发酸不高于1.1g/L。 5、二氧化硫:干、半干、半甜葡萄酒挥发酸不高于0.2g/L;甜葡萄酒挥发酸不高于0.35g/L。 6、干浸出物:白葡萄酒不低于16g/L;桃红葡萄酒不低于18g/L;红葡萄酒不低于20g/L。
英文名称Wine in Tianshan mountain north reg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