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摘要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果蔬烘干机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型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对果蔬、鲜烟叶、中药材、菌类、花卉、咖啡、核桃及其它农产品和农副产品进行烘干的果蔬烘干机(以下简称烘干机)。 【主要技术内容】 1、控制系统:热风温度应能在室温~70 ℃范围内任意温度点设定和控制,或能在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温度范围内任意温度点设定和控制,并具有超温报警功能。控制系统应能通过实时采集烘干室(或烤槽、烤房)内温度传感器的数据,并根据设定温度对供热装置进行控制。 2、烘干温度:室温~70 可调或达到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3、热风温度稳定性:±10℃。 4、单位时间脱水量:≥0.5kg/h?m3。 5、安全要求:控制器外壳关闭后应能避免人与带电部件接触,外壳不应触及带电部件。应设有接地端子并设置接地标志。 6、电气系统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 20 MΩ。 7、对操作者存在或有潜在危险的防护装置、传动装置、高温热源装置及导电元件等部位,应在其附近明显位置上设置永久性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标志应符合 GB 10396 的规定,见附录A。
英文名称Fruit and vegetable dry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