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D/T 1321.2-2004 现行

具有复用/去复用功能的光收发合一模块技术条件 第2部分:10Gb/s光收发合一模块

标准摘要

行业标准《具有复用/去复用功能的光收发合一模块技术条件 第2部分:10Gb/s光收发合一模块》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信息产业部。

替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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